韶关市芙蓉北路(西出口)改扩建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6-03-18
招标编号:GZQS1601HG03003SH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韶关市公路局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601HG03003SH(招标文件下载)
2、项目名称:韶关市芙蓉北路(西出口)改扩建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韶关市公路局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完工时间
6、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该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聘书,及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应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及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图纸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7日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网上公告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公路局
采购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51-83158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1-8887218
传真:0751-6107200
E-mail: sgqunsheng@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601HG03003SH(招标文件下载)
2、项目名称:韶关市芙蓉北路(西出口)改扩建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韶关市公路局
5、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完工时间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交货期 |
路灯采购(含安装) | 一批 | 252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验收完成并交付使用 |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该负责人所在投标单位聘书,及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外地企业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应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及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3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图纸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7日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4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网上公告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公路局
采购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751-831585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1-8887218
传真:0751-6107200
E-mail: sgqunsheng@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2016年3月18日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