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三水区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二期)采购项目》的修正通知

2016-04-11
招标编号:GZQS1601HG03050S
各有关投标人: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就2016年3月25日发布的“佛山市三水区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二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ZQS1601HG03050S)。
一、现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部份设备性能参数指标要求作出修正,修正内容如下:
1.频闪灯和爆闪灯的防护等级要求统一修正为:不低于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65要求。
2.爆闪灯回电时间要求统一修正为:不大于100 ms。
3.高清摄像机检测认证要求统一修正为:
具有GA/T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系统检测报告;
具有GA/T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系统检测报告;
具有GA/T959-2011《机动车区间测速系统》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系统检测报告;
具有GB/T 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系统检测报告;
具有GB16796-2009《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及实验方法》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
具有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检测报告;
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具有车标识别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系统检测报告;
具有车身颜色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系统检测报告;
具有车型识别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系统检测报告。
二、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6年4月15日;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定的2016年4月 15日延期至2016年4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为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二0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