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16-07-01
招标编号:GZQS1601HG05032J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2016年6月6日公告的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QS1601HG05032J)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告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用途
1、项目名称: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医疗设备
3、用途:医疗
二、定标日期:
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QS1601HG05032J]于2016年6月30日定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6月30日
2.评审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组长:吴峥嵘
4.评审委员会成员:郑阳波、陈少生、林秋敏、方长春
六、评审情况
1.通过符合性审(检)查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
2.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检)查的投标人0家。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兴泰药业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普宁市流沙北德政园北小区14幢
3.中标(成交)金额:¥1,061,500.00元
4.报价明细: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文先生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5324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评标室
联系电话:0663-859798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用途
1、项目名称: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医疗设备
3、用途:医疗
二、定标日期:
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QS1601HG05032J]于2016年6月30日定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6月30日
2.评审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组长:吴峥嵘
4.评审委员会成员:郑阳波、陈少生、林秋敏、方长春
六、评审情况
1.通过符合性审(检)查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
2.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检)查的投标人0家。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40%) | 比例(40%) | 比例(20%) | 100% | |||
1 | 揭阳力邦医疗保健有限公司 | 38.39 | 28.80 | 13.20 | 80.39 | 2 |
2 | 九江亨给利科技有限公司 | 38.24 | 28.40 | 11.40 | 78.04 | 3 |
3 | 广东兴泰药业有限公司 | 40.00 | 36.60 | 19.40 | 96.00 | 1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兴泰药业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普宁市流沙北德政园北小区14幢
3.中标(成交)金额:¥1,061,500.00元
4.报价明细: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元) |
交货期 | |
广东兴泰药业有限公司 | ¥1,061,500.0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完成 | |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文先生
采购人地址:普宁市麒麟镇卫生院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25324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评标室
联系电话:0663-859798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6年7月1日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