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秋冬及春夏装工作服订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7-01
招标编号:GZQS1601HG06040Q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秋冬及春夏装工作服订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QS1601HG06040Q)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员工秋冬及春夏装工作服订制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玖仟圆整(¥549,000.00元)
3、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4、用途:详见用户需求书。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此项目为企业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执行。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不得以中介委托第三方厂家的方式进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以  公开报名  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7 月 4日至2016年 7 月 8  日上午09:00-下午17:00(工作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楼12C室(好来登酒店旁)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不予邮寄。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交: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原件。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需盖公章。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7 月 22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22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楼12C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采购人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7号
采购人联系人:陶先生
采购人电话:0763-873247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楼12C室(好来登酒店旁)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3-3868052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3-3868052
 
六、采购文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 7 月 4 日至2016年 7 月 8 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须现场提交质疑或投诉书,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单位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现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2016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