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四会监狱罗塘关押点医院修缮配套项目(重招)项目编号:GZQS1601GC06092 竞争性磋商采购
2016-08-03
招标编号:GZQS1601GC06092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四会监狱(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四会监狱罗塘关押点医院修缮配套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GC06092(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四会监狱罗塘关押点医院修缮配套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3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建设地点:广东省四会监狱罗塘新医院
2、建设规模(主要内容):拆除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总价包干,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4、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验收,延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0.5%。
五、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报价人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其它项目任职的承诺书。
8.报价人须提交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集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进行集中勘察,投标人需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工程现场地点:广东省四会监狱办公楼二楼集中签到。
投标人现场勘查,了解项目具体需求,察看时间定为2016年8月9日上午9:00,察看现场时必须提供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现行最新统一社会信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盖有公章的现场勘查表一式两份。联系人:李生0758—3301016。(已进行勘察的单位凭第一次招标时经业主盖章的《勘察现场证明》可不必进行本次勘察)
注:投标人必须带齐以上资料于现场勘查当日9:00时前签到,如超过时间,则视为对本项目不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进行现场勘查。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8月3日起至2016年8月9日9:00-12:00,14:00-17:0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先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提交以下资料(如附表1“报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所示)。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14:30(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8月12日14:3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次招标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6万元。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3812782-855 电话:/
传真:83812783 传真:/
联系地址: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联系地址:/
邮编:510000 邮编: /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GC06092(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四会监狱罗塘关押点医院修缮配套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3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工程概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建设地点:广东省四会监狱罗塘新医院
2、建设规模(主要内容):拆除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总价包干,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
4、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验收,延期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0.5%。
五、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报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报价人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其它项目任职的承诺书。
8.报价人须提交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9.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集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
本项目进行集中勘察,投标人需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工程现场地点:广东省四会监狱办公楼二楼集中签到。
投标人现场勘查,了解项目具体需求,察看时间定为2016年8月9日上午9:00,察看现场时必须提供报名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现行最新统一社会信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盖有公章的现场勘查表一式两份。联系人:李生0758—3301016。(已进行勘察的单位凭第一次招标时经业主盖章的《勘察现场证明》可不必进行本次勘察)
注:投标人必须带齐以上资料于现场勘查当日9:00时前签到,如超过时间,则视为对本项目不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进行现场勘查。
七、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8月3日起至2016年8月9日9:00-12:00,14:00-17:0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先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提交以下资料(如附表1“报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所示)。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6年8月12日14:30(此前30分钟为递交报价文件时间)。
九、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十、磋商开始时间:2016年8月12日14:30
十一、磋商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次招标的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6万元。
十三、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3812782-855 电话:/
传真:83812783 传真:/
联系地址:粤海集团大厦2203-2204室 联系地址:/
邮编:510000 邮编: /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3日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