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警用囚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6-09-18
招标编号:GZQS160HD09037S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下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警用囚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QS160HD09037S)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采购预算:
1、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警用囚车采购。
3、采购项目内容:采购警用囚车一辆。
4、采购预算:人民币36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采购警用囚车要求在江铃全顺JX6581T-M4新世代长轴中顶客车的基础上,按照采购人的改装及设备加装要求进行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同时产品供应商须在佛山市内为交付的车辆提供有效原厂技术保障。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车辆是在江铃全顺JX6581T-M4新世代长轴中顶客车的基础上进行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的产品。为了确保经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后的车辆的系统兼容性、安全性不存在风险,以及产品在售后服务方面够获得有效、快捷技术保障和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为车辆原厂改装的产品且获得产品生产厂家授权经销以及在佛山市设有获得产品厂家技术支持的技术保障和服务机构。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供应名称:佛山市禅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路之北A区。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2、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是在长轴中顶设计车辆的基础上进行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考虑到该产品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后系统兼容性和安全风险,以及产品在售后服务方面够获得有效原厂技术保障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如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所规定的条款。
六、公示期限:
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任何供应商如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
采购人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91160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4号502室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20666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和采购预算:
1、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2、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警用囚车采购。
3、采购项目内容:采购警用囚车一辆。
4、采购预算:人民币36万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采购警用囚车要求在江铃全顺JX6581T-M4新世代长轴中顶客车的基础上,按照采购人的改装及设备加装要求进行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同时产品供应商须在佛山市内为交付的车辆提供有效原厂技术保障。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车辆是在江铃全顺JX6581T-M4新世代长轴中顶客车的基础上进行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的产品。为了确保经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后的车辆的系统兼容性、安全性不存在风险,以及产品在售后服务方面够获得有效、快捷技术保障和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车辆为车辆原厂改装的产品且获得产品生产厂家授权经销以及在佛山市设有获得产品厂家技术支持的技术保障和服务机构。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定供应名称:佛山市禅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八路之北A区。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陆宝芝 | 广州市交通学校 | 高级讲师 |
2 | 谭荣就 | 广东省电子机械工业设计研究院 | 工程师 |
3 | 张桦 | 广州市汽车工业办公室 | 高工 |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是在长轴中顶设计车辆的基础上进行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考虑到该产品改装并加装专用设备后系统兼容性和安全风险,以及产品在售后服务方面够获得有效原厂技术保障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如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所规定的条款。
六、公示期限:
自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任何供应商如对本项目的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
采购人联系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91160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4号502室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72066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
2016年9月18日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