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海关缉私分局一楼办案场所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16-09-26
招标编号:GZQS1601HG07004J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在2016年8月30日公告的揭阳海关缉私分局一楼办案场所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ZQS1601HG07004J)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公告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用途
1、项目名称:揭阳海关缉私分局一楼办案场所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内容: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3、用途:安防
二、定标日期:
揭阳海关缉私分局一楼办案场所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QS1601HG07004J]于2016年9月22日定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媒体: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9月22日
2.评审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组长:姚剑锐
4.评审委员会成员:许鉴峰、许佳南、蔡俊标、李镇锋
六、评审情况
1.通过符合性审(检)查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
2.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检)查的投标人0家。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方昱网络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南路江南新城五期48号铺
3.中标(成交)金额:¥443,990.00元
4.报价明细: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地址:揭阳海关缉私分局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2364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评标室
联系电话:0663-859798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6年9月26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内容及用途
1、项目名称:揭阳海关缉私分局一楼办案场所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2、内容: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3、用途:安防
二、定标日期:
揭阳海关缉私分局一楼办案场所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QS1601HG07004J]于2016年9月22日定标。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媒体: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6年9月22日
2.评审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组长:姚剑锐
4.评审委员会成员:许鉴峰、许佳南、蔡俊标、李镇锋
六、评审情况
1.通过符合性审(检)查进入下一阶段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
2.没有通过符合性审(检)查的投标人0家。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得分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30%) | 比例(40%) | 比例(30%) | 100% | |||
1 | 广东方昱网络有限公司 | 30.00 | 32.20 | 23.00 | 85.20 | 1 |
2 | 广东信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9.98 | 25.80 | 16.20 | 71.98 | 2 |
3 | 揭阳市乐韵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29.97 | 21.80 | 10.40 | 62.17 | 3 |
备注: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方昱网络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南路江南新城五期48号铺
3.中标(成交)金额:¥443,990.00元
4.报价明细: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元) |
交货期 | |
广东方昱网络有限公司 | ¥443,990.00 | 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完成安装并验收 | |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地址:揭阳海关缉私分局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23645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新阳路北侧原新河沟外综合楼D栋5楼
评标室
联系电话:0663-859798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