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周田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2016-09-30
招标编号:GZQS1601HG08086SH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601HG08086SH(招标文件下载
2、项目名称: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周田水质自动监测站采购项目(重招)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人: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5、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金额及安装完成时间: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周田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采购 1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不包含征地、站房建设等配套设施建设周期) 181.5万元
 
6、简要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货物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指标的要求(详见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第点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合法专项授权书。
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5、投标单位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与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3、报名费用及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自带U盘,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原件,同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9日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2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媒体公示公告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www.sggpo.gov.cn)和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zqunsheng.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韶关市新华南路22号
采购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1-861608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风采路中华新街56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1-8887218 
传真电话:0751-6107200
E-mail:  sgqunsheng@163.com
网址:http://www.gzqunsheng.com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2016年9月30日